签发国家/地区
加拿大
签证类型
加拿大旅游签证(北京送签)
| 办签材料 ★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 | |
|---|---|
|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彩色扫描件 |
1、护照整本彩色清晰扫描件(包含首页、尾页、换发页、签证页等所有非空白页) 2、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3、若换发过护照,同时提供旧护照整本彩色清晰扫描件(包含首页、尾页、换发页、签证页等所有非空白页);若遗失,提供英文遗失说明;遗失说明样本 遗失说明模版 4、至少留有2张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5、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 6、若曾被任何一国拒签过请提供领馆的拒签信或拒签解释信电子扫描件(PDF格式);拒签说明模版 7、获得签证后会通知您邮寄原件进行贴签。 |
| ★照片电子版 |
1、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 2、照片不可翻拍、PS、美颜; 3、请勿佩戴眼镜或隐形眼镜(包含美瞳、普通隐形眼镜); 4、不能露齿,请勿张开嘴巴; 5、务必请清晰的露出五官,建议长发客人束发(需能看出耳朵、眉毛、眼睛、鼻子、嘴巴以及脖子)。 |
| ★户口簿彩色扫描件 |
1、户口簿整本彩色扫描件(请连续扫描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彩色扫描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彩色扫描件; 3、未成年人如不与父母同一本户口簿,需一并递交父母的户口簿彩色扫描件;已婚人士如不与配偶在同一本户口簿,需一并递交配偶的户口簿彩色扫描件。 |
| ★有效美加记录彩色扫描件 |
符合以下条件二选一: 1、近10年中曾获得过加拿大签证并且访问过加拿大,提供加拿大签证页彩色扫描件及加拿大出入境记录盖章彩色扫描件(如出入境章不齐全,请提供国家移民局小程序下载的出入境记录及往返加拿大的机票预订单); 2、目前持有效的美国非移民签证页彩色扫描件,需提供该证明材料的护照与签证页原件(如签证页在旧护照上,需一并提供旧护照原件)。 |
| ★工作证明 |
●英文在职证明彩色扫描件 1、本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彩色扫描件;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或盖私章),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本人也不能自行签字; (3)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 2、如有个人名片,请提供本人名片2张; 3、如申请人从事持证上岗工作,请尽量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如教师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注册税务师证等); 备注:如您近10年中曾访问过加拿大,护照上有使用过的加拿大签证页和出入境章;或目前持有效的美国签证,能提供美国签证页,可减免此材料,但建议提供,对办签有利。 |
| ★单位证明彩色扫描件 |
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彩色扫描件,并盖章(二选一); 备注:如您近10年中曾访问过加拿大,护照上有使用过的加拿大签证页和出入境章;或目前持有效的美国签证,能提供美国签证页,可减免此材料,但建议提供,对办签有利。 |
| ★资产证明 |
●资产证明彩色扫描件(在职人员) 1、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对账单彩色扫描件,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账,余额至少5万元以上,建议10万元以上,但切忌近期存入大笔款项;如确实存在大笔转入的情况,建议提供解释信 大笔转入解释信。如账单无法体现“工资”,建议在账单中标注出每月收入并提供工资收入说明信彩色扫描件,告知领馆您的工资如何发放、工资的构成、发放时间等,同时补充提交近半年的社保单及个人税单等彩色扫描件;如收入是分成多笔发放,建议把相关的银行账单都提供; (2)如账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2、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银行开具的至少5万元/人的定期存款证明彩色扫描件(建议提供至少有3个月存入期的存款),需冻结到归国后; (2)房产证扫描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彩色扫描件; (4)股票交割单扫描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彩色扫描件; 备注: (1)注意账单上要显示户名(打印版)并加盖银行章; (2)领馆要求存折或银行账单须有近6个月的交易记录,如无记录更新,请进行存取交易;领事馆主要通过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款出入账记录,审核客人的资产收入状况,记录良好利于顺利出签;请务必注意您的在职证明/收入说明上所写的收入金额与您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显示一致,如涉及奖金/提成/薪酬变动/大笔转入等,建议提供书面英文解释说明彩色扫描件; (3)年满18岁且不是学生身份的申请人不可用父母资产作为申请签证的材料; (4)资产证明请尽量多提供有利于出签; (5)如您近10年中曾访问过加拿大,护照上有使用过的加拿大签证页和出入境章;或目前持有效的美国签证,能提供美国签证页,可减免此材料,但建议提供,对办签有利。 |
| ★结婚证扫押件 |
1、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复印件; 3、未婚或丧偶,可不提供此项; |
| ★ |
本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手写),本人或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3)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或(部门章); 注:除签名外其他内容手写无效。原件请在递签当天携带至签证中心。 |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
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选一),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
| ★银行卡流水对账单 |
1、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章,需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5万元以上,但切忌近期存入大笔款项,最后一笔交易记录建议更新至送签前15天内; (2)如帐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复印件; 2、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如提交利于出签: (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原件面试当天携带); (2)《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复印件(原件面试当天携带); (3)股票交割单原件,需加盖证券公司章; 备注: (1)可提供直系亲属名下的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另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户口簿整本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四选一); (2)如申请人资产不够或未符合以上要求,可提供配偶的财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关系公证并由外交部认证及配偶手写的出资证明,但本人需有一定的资产(如果配偶不出行,还需要提供配偶的在职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
| ★资料表格 |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支持手写/机打(签名除外);个人信息表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
| ★ |
1、丹麦邀请方公司开具的邀请函原件 (1)使用邀请公司的抬头信纸打印,抬头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打印后需加盖公司公章,由邀请人签名。 (2)邀请函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护照号码、职务)、访问目的、逗留期限、日程安排、费用支付方(旅费及医疗保险)、邀请方担保申请人按时回国、邀请公司的联系人、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 2、 请邀请方将有签名和盖章的邀请函以PDF文件形式电邮至使领馆邮箱:shagklvisa@um.dk |
| 办签材料 ★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 | |
|---|---|
|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彩色扫描件 |
1、护照整本彩色清晰扫描件(包含首页、尾页、换发页、签证页等所有非空白页) 2、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3、若换发过护照,同时提供旧护照整本彩色清晰扫描件(包含首页、尾页、换发页、签证页等所有非空白页);若遗失,提供英文遗失说明;遗失说明样本 遗失说明模版 4、至少留有2张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5、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 6、若曾被任何一国拒签过请提供领馆的拒签信或拒签解释信电子扫描件(PDF格式);拒签说明模版 7、获得签证后会通知您邮寄原件进行贴签。 |
| ★照片电子版 |
1、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 2、照片不可翻拍、PS、美颜; 3、请勿佩戴眼镜或隐形眼镜(包含美瞳、普通隐形眼镜); 4、不能露齿,请勿张开嘴巴; 5、务必请清晰的露出五官,建议长发客人束发(需能看出耳朵、眉毛、眼睛、鼻子、嘴巴以及脖子)。 |
| ★户口簿彩色扫描件 |
1、户口簿整本彩色扫描件(请连续扫描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彩色扫描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彩色扫描件; 3、未成年人如不与父母同一本户口簿,需一并递交父母的户口簿彩色扫描件;已婚人士如不与配偶在同一本户口簿,需一并递交配偶的户口簿彩色扫描件。 |
| ★有效美加记录彩色扫描件 |
符合以下条件二选一: 1、近10年中曾获得过加拿大签证并且访问过加拿大,提供加拿大签证页彩色扫描件及加拿大出入境记录盖章彩色扫描件(如出入境章不齐全,请提供国家移民局小程序下载的出入境记录及往返加拿大的机票预订单); 2、目前持有效的美国非移民签证页彩色扫描件,需提供该证明材料的护照与签证页原件(如签证页在旧护照上,需一并提供旧护照原件)。 |
| ●资产证明 |
1、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对账单彩色扫描件,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账,余额至少5万元以上,建议10万元以上,但切忌近期存入大笔款项;如确实存在大笔转入的情况,建议提供解释信 大笔转入解释信。如账单无法体现“工资”,建议在账单中标注出每月收入并提供工资收入说明信彩色扫描件,告知领馆您的工资如何发放、工资的构成、发放时间等,同时补充提交近半年的社保单及个人税单等彩色扫描件;如收入是分成多笔发放,建议把相关的银行账单都提供; (2)如账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2、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银行开具的至少5万元/人的定期存款证明彩色扫描件(建议提供至少有3个月存入期的存款),需冻结到归国后; (2)房产证扫描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彩色扫描件; (4)股票交割单扫描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彩色扫描件; 备注: (1)注意账单上要显示户名(打印版)并加盖银行章; (2)领馆要求存折或银行账单须有近6个月的交易记录,如无记录更新,请进行存取交易;领事馆主要通过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款出入账记录,审核客人的资产收入状况,记录良好利于顺利出签;请务必注意您的在职证明/收入说明上所写的收入金额与您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显示一致,如涉及奖金/提成/薪酬变动/大笔转入等,建议提供书面英文解释说明彩色扫描件; (3)年满18岁且不是学生身份的申请人不可用父母资产作为申请签证的材料; (4)资产证明请尽量多提供有利于出签; (5)如您近10年中曾访问过加拿大,护照上有使用过的加拿大签证页和出入境章;或目前持有效的美国签证,能提供美国签证页,可减免此材料,但建议提供,对办签有利。 |
| ★个人信息表电子版 |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无需打印,支持手写/机打(签名除外) 个人信息表 ; 2,如您是(或曾经是)服兵役者、党员、公务员、国家级科研单位、军队相关单位/企业就职,请详细填写附加个人信息表并本人签名附加个人信息表; 3、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申请期间领馆有可能会致电查询,请务必接听。 |
| 办签材料 ★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 | |
|---|---|
|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彩色扫描件 |
1、护照整本彩色清晰扫描件(包含首页、尾页、换发页、签证页等所有非空白页) 2、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3、若换发过护照,同时提供旧护照整本彩色清晰扫描件(包含首页、尾页、换发页、签证页等所有非空白页);若遗失,提供英文遗失说明;遗失说明样本 遗失说明模版 4、至少留有2张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5、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 6、若曾被任何一国拒签过请提供领馆的拒签信或拒签解释信电子扫描件(PDF格式);拒签说明模版 7、获得签证后会通知您邮寄原件进行贴签。 |
| ★照片电子版 |
1、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 2、照片不可翻拍、PS、美颜; 3、请勿佩戴眼镜或隐形眼镜(包含美瞳、普通隐形眼镜); 4、不能露齿,请勿张开嘴巴; 5、务必请清晰的露出五官,建议长发客人束发(需能看出耳朵、眉毛、眼睛、鼻子、嘴巴以及脖子) |
| ★户口簿彩色扫描件 |
1、户口簿整本彩色扫描件(请连续扫描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彩色扫描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彩色扫描件; 3、未成年人如不与父母同一本户口簿,需一并递交父母的户口簿彩色扫描件;已婚人士如不与配偶在同一本户口簿,需一并递交配偶的户口簿彩色扫描件。 |
| ★有效美加记录彩色扫描件 |
符合以下条件二选一: 1、近10年中曾获得过加拿大签证并且访问过加拿大,提供加拿大签证页彩色扫描件及加拿大出入境记录盖章彩色扫描件(如出入境章不齐全,请提供国家移民局小程序下载的出入境记录及往返加拿大的机票预订单); 2、目前持有效的美国非移民签证页彩色扫描件,需提供该证明材料的护照与签证页原件(如签证页在旧护照上,需一并提供旧护照原件)。 |
| ★父母同行关系证明彩色扫描件(18周岁以下者提供) |
1、出生证彩色扫描件; 2、能直接体现一家三口关系的户口簿整本彩色扫描件; 3、如父母一方不同行,提供不出行父母的亲笔签名的英文同意信彩色扫描件; 4、如父母双方均不出行,需提供父母在职证明及英文同意信彩色扫描件;同行人如为亲属需另提供能体现亲属关系的证明之一(户口簿整本彩色扫描件,居委会/派出所证明彩色扫描件,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彩色扫描件)。 注:英文同意信连同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请于入境时携带原件 ; |
| ★有效美加记录彩色扫描件 |
符合以下条件二选一: 1、近10年中曾获得过加拿大签证并且访问过加拿大,提供加拿大签证页彩色扫描件及加拿大出入境记录盖章彩色扫描件(如出入境章不齐全,请提供国家移民局小程序下载的出入境记录及往返加拿大的机票预订单); 2、目前持有效的美国非移民签证页彩色扫描件,需提供该证明材料的护照与签证页原件(如签证页在旧护照上,需一并提供旧护照原件)。 |
| ●英文在校证明彩色扫描件 |
1、班主任或其他老师签名或盖本人私章,并盖学校(公章)或(教务处章),按模版提供(用抬头纸打印,抬头包括学校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在校证明样本在校证明模板 2、如在升学阶段,请提供毕业证书或录取通知书彩色扫描件; 3、如遇寒暑假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请提供学生证或学籍卡彩色扫描件。 |
| ★资产证明彩色扫描件(学生/学龄前儿童) |
1、班主任或其他老师签名或盖本人私章,并盖学校(公章)或(教务处章),按模版提供(用抬头纸打印,抬头包括学校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在校证明样本在校证明模板 2、如在升学阶段,请提供毕业证书或录取通知书彩色扫描件; 3、如遇寒暑假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请提供学生证或学籍卡彩色扫描件。 资产证明 ●资产证明彩色扫描件(学生/学龄前儿童) 1、父/母或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或退休金卡对账单彩色扫描件,盖银行章(如父母一同申请共用资产,可无需重复提供): (1)每月有进出账,余额至少5万元以上,建议10万元以上,但切忌近期存入大笔款项; 如确实存在大笔转入的情况,建议提供解释信 大笔转入解释信。如账单无法体现“工资”/”退休金“,建议在账单中标注出每月收入并提供工资/退休金收入说明信彩色扫描件,告知领馆您的工资/退休金如何发放、收入的构成、发放时间等,同时补充提交近半年的社保单及个人税单等;如收入是分成多笔发放,建议把相关的银行账单都提供; (2)如账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如果提供不出行的父母一方的资产证明,需要提供不出行一方的在职证明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与您的亲属关系证明彩色扫描件;出资人在职证明模板 2、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银行开具的至少5万元/人的定期存款证明彩色扫描件(建议提供至少有3个月存入期的存款),需冻结到归国后; (2)房产证彩色扫描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彩色扫描件件; (4)股票交割单扫描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彩色扫描件; |
| ★申请表格 |
★个人信息表电子版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无需打印,支持手写/机打(签名除外) 个人信息表 ; 2,如您是(或曾经是)服兵役者、党员、公务员、国家级科研单位、军队相关单位/企业就职,请详细填写附加个人信息表并本人签名附加个人信息表; 3、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申请期间领馆有可能会致电查询,请务必接听。 |
| 办签材料 ★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 | |
|---|---|
|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彩色扫描件 |
1、护照整本彩色清晰扫描件(包含首页、尾页、换发页、签证页等所有非空白页) 2、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3、若换发过护照,同时提供旧护照整本彩色清晰扫描件(包含首页、尾页、换发页、签证页等所有非空白页); 4、至少留有2张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5、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 6、若曾被任何一国拒签过请提供领馆的拒签信或拒签解释信电子扫描件(PDF格式); 7、获得签证后会通知您邮寄原件进行贴签。 |
| ★照片电子版 |
1、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 2、照片不可翻拍、PS、美颜; 3、请勿佩戴眼镜或隐形眼镜(包含美瞳、普通隐形眼镜); 4、不能露齿,请勿张开嘴巴; 5、务必请清晰的露出五官,建议长发客人束发(需能看出耳朵、眉毛、眼睛、鼻子、嘴巴以及脖子)。 |
| ★户口簿彩色扫描件 |
1、户口簿整本彩色扫描件(请连续扫描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彩色扫描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彩色扫描件; 3、未成年人如不与父母同一本户口簿,需一并递交父母的户口簿彩色扫描件;已婚人士如不与配偶在同一本户口簿,需一并递交配偶的户口簿彩色扫描件。 |
| ★退休证 |
1、退休证扫描件及英文翻译件; 2、如遗失,请提供原单位开具的退休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
| ★有效美加记录彩色扫描件 |
符合以下条件二选一: 1、近10年中曾获得过加拿大签证并且访问过加拿大,提供加拿大签证页彩色扫描件及加拿大出入境记录盖章彩色扫描件(如出入境章不齐全,请提供国家移民局小程序下载的出入境记录及往返加拿大的机票预订单); 2、目前持有效的美国非移民签证页彩色扫描件,需提供该证明材料的护照与签证页原件(如签证页在旧护照上,需一并提供旧护照原件)。 |
| ★资产证明 |
资产证明扫彩色描件(退休人员) 1、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借记(储蓄)卡或退休金卡对账单彩色扫描件,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账,余额至少5万元以上,建议10万元以上,但切忌近期存入大笔款项;如确实存在大笔转入的情况,建议提供解释信 大笔转入解释信。如账单无法体现“工资”/”退休金“,建议在账单中标注出每月收入并提供工资/退休金收入说明信彩色扫描件,告知领馆您的收入如何发放、收入的构成、发放时间等,同时补充提交近半年的社保单及个人税单等;如收入是分成多笔发放,建议把相关的银行账单都提供; (2)如账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2、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银行开具的至少5万元/人的定期存款证明彩色扫描件(建议提供至少有3个月存入期的存款),需冻结到归国后; (2)房产证彩色扫描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彩色扫描件; (4)股票交割单扫描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彩色扫描件; 备注: (1)注意账单上要显示户名(打印版)并加盖银行章; (2)领馆要求存折或银行账单须有近6个月的交易记录,如无记录更新,请进行存取交易;领事馆主要通过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款出入账记录,审核客人的资产收入状况,记录良好利于顺利出签;请务必注意您的在职证明/收入说明上所写的收入金额与您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显示一致,如涉及奖金/提成/薪酬变动/大笔转入等,建议提供书面英文解释说明彩色扫描件; (3)资产证明请尽量多提供有利于出签; (4)如您近10年中曾访问过加拿大,护照上有使用过的加拿大签证页和出入境章;或目前持有效的美国签证,能提供美国签证页,可减免此材料,但建议提供,对办签有利。 |
| ★申请表格 |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无需打印,支持手写/机打(签名除外) 个人信息表 ; 2,如您是(或曾经是)服兵役者、党员、公务员、国家级科研单位、军队相关单位/企业就职,请详细填写附加个人信息表并本人签名附加个人信息表; 3、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申请期间领馆有可能会致电查询,请务必接听。 |
集合出发
请各位团员务必做好出境各项准备工作。出境时请带齐护照,护照有效期必须至少在返回中国时还有半年的有效时间。逾时或遗漏证件者,自当承担一切后果,责任一概与旅行社无关。根据各航空公司规定国际航线必须提前 3 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记手续。当从中国离境和入境时,一定检查海关是否给护照盖了清晰的离境章和入境章,它是您已经回到中国的唯一凭证。
行李规定
凭护照到柜台办理乘机和行李托运手续,领取登机牌。请勿将贵重物品托运!
请您在托运行李前注意清除行李箱、袋上的废旧行李条及有条码的标签,以确保您的行李正确运至目的地。
911 之后美国(加拿大)国内航班实行更严格的机场安全检查措施。阁下的大行李需要在机场办理托运手续,并且要经过超强的 X光大机械检查。但您务必谨记:护照等证件、机票、任何种类的现金及贵重物品、胶卷千万不能托运。由于行李需要经常被搬运,所以务请阁下事先检查所携带之行李箱是否坚固良好。(最好使用帆布行李箱),托运途中如果行李箱的拉杆或轮子破裂,根据规定航空公司不赔偿。机场内人身安全检查非常严格,需要脱掉外套、鞋子、皮带,开包检查;飞机上洗手间不可吸烟,否则将受到法律起诉。
美国(加拿大)国土安全局拥有开箱检查入境行李的权力,请您的行李上不要上锁,以免造成锁头被撬、行李箱受损。如您的物品在开箱检查中丢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行李运输须知
1、随身携带行李须知
国内航班: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行李,持公务舱和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一件行李。每件行李体积不超过 20×40×55 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均不超过 5 公斤。
国际航班:通常情况,每件行李体积不超过 20×40×55 厘米,手提行李总重量不超过 7 公斤。(但各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规定,请旅客留意机票上的提示,或向航空公司咨询)
2、免费托运行李额
乘坐国内航线: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经济舱旅客为 20 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 公斤,头等舱旅客为 40 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乘坐国际航线:经济舱旅客的免费托运行李可以为两件(UA 美联航只有一件),每件不超过 23 公斤,单件行李三边长度和不超过 158厘米。当超过时, 旅客需要支付逾重行李费。(部分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规定, 请旅客留意机票上的提示,或向航空公司咨询)
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规定:
1、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以下物品: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2、禁止随身携带以下物品,但可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包括:菜刀、水果刀、大剪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带有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棒球棍等体育用品;以及斧、凿、锤、锥、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锐器、钝器;超出可以随身携带的种类或总量限制的液态物品。
关于液态物品携带的有关规定:
1、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 100 毫升(ml)。容器容积超过 100 毫升,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需办理交运。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 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 1 升(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
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应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2、在候机楼免税店或机上所购物品应盛放在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且不得自行拆封。旅客应保留购物凭证以备查验。
3、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后,可适量携带。
4、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关于打火机、火柴的有关规定: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班机(含国际/地区航班、国内航班),也不可以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
旅客携带锂离子电池乘坐民用航空器请注意如下事项:
1、携带的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允许超过 160Wh,超过 160Wh 的应通过危险货物手续进行运输。
2、内含锂离子电池的设备(如手提电脑、照相机、便携式摄像机等),应按如下规则携带运输:
(1)可放置在托运行李及随身携带的行李中。
(2)应有防止意外启动的措施。
(3)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应超过 100Wh。
3、备用锂离子电池,应按如下规则携带运输:
(1)只可放置在随身行李中携带。
(2)应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可将备用电池放置于原厂零售包装中或对电极进行绝缘处理——例如将暴露的电极用胶布粘住、将电池单独装载在塑料袋或保护袋中
(3)单个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应超过 100Wh。
关于酒精饮料携带标准的提示:
旅客不应随身携带酒精饮料乘机,但可将酒精饮料作为托运行李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局的有关规定。
酒精饮料作为托运行李交运时,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 24%的,不受限制;
(2)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在 24%~70%(含 70%)之间的,每人交运净数量不超过 5 升;
(3)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 70%的,不应作为行李交运。
申报和通关
1、进出境旅客没有携带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 无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称《申报单》),可选择“无申报通道”(又称“绿色通道”)通关。
2、除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 16 周岁以下旅客以外,进出境旅客携带有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须填写《申报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