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材料仅限于我司为您办理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护照需完整无缺,无任何破损,无污渍;
2、如换发过护照,请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提供遗失说明; 遗失声明
3、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4、旧护照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5、不接收2个月内有韩国拒签记录的护照
1、本人所在单位的中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抬头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须注明申请人的入职时间、收入、职位、出行目的及费用支付方,出行目的必须与韩方邀请函访问目的一致;
(3)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申请人不可以自己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4)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二选一;
户籍所在地不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省的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由工作地的社保中心打印的本人社保记录原件:
(1)如是在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缴纳的社保,请到社保中心打印近6个月以上的社保记录,必须是出行前连续6个月以上的,且体现有用户名和密码(按照使馆规定,以供查询);
(2)如是在北京缴纳的社保,请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网站,人个权益记录中打印“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定制业务”,必须是出行前连续6个月以上记录。
1、请在线中文(字迹工整,不可太过潦草)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确认无误生效申请表后下载打印并签名;签证申请表 签证申请表样本
2、签证申请表全部机打,内容不得涂改,如有错误请重新编辑后打印,无需粘贴照片;
3、本人在签名栏处用黑色水笔中文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未成年人由父母代签,签字格式:未成年人姓名+(父代/母代);
4、申请表中的韩国详细地址需填写道路名地址,如不填写,使馆签证签发日期将延迟至可确认详细地址为止; 韩国道路名地址在线确认方法
5、如您有同行人(家属)一起出行,且与同行人一起申请签证或同行人已获得签证,请详细填写签证申请表8.9项;
6、请用A4纸单面或双面打印《个人信息保护告知书 》需本人在签名栏处用黑色水笔中文签名并写日期(与护照签名一致)。
注:签证申请表及个人信息保护告知书不能有漏填、信息填写错误、不真实的情况,如未按使馆要求填写会导致签证拒签。若您有同行人一同出行,且已获得韩国签证,请提供该同行人的韩国签证复印件。
1、韩文邀请函原件,必须要加盖印鉴章:
(1)使用固定模板韩文完整填写;
(2)邀请函最后的邀请公司负责人联系方式处一栏内,必须同时填写该负责人的手机号码及公司电话号码;
(3)禁止手写、修改、编辑句子及样式,需要填写所有项目(若没有相应事项时,请填写无);
(4)2张以上时需要骑缝章;
(5)邀请函中不要出现South Korea字样。
2、印鉴证明书原件(需与邀请函里的印鉴章一致),必须为送签日3个月内开具的;
注意,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上加盖的印鉴(即为公章),须与“印鉴证明书”所证明的印鉴一致。
3、由韩国国税局打印的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的韩方纳税事实证明书复印件;
4、韩方事业者登录证明复印件(必须为送签日3个月内打印的,非盈利性法人提交固有代码证复印件);
5、如有以下可证明贸易业绩的材料尽可能多提供,如: 中方与韩方公司的进出口报关单、中方公司信用证(L/C)复印件、中方公司进出口业绩确认书、中方与韩方的采购合同、中方与韩方业务推进意向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