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 在职人员(8项)

*必备材料

如下材料仅限于我司为您办理

身份证明

因私护照(原件)

  •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需有本人签名;

    2、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材料样图

身份证明

照片2张(原件)

  • 1、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

    2、露耳朵,头发不遮眉眼,面部完整,不戴眼镜等配饰;

    3、证件照需要拍到肩膀,参考国内办理身份证证件照标准;

材料样图

身份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

  • 1、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页;

    2、请确保有效期至少在归国日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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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明

在职证明

  • ​客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馆不接受扫描或者拍照后再打印出来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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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格

个人信息表

  • 填写完整并中文信息表

邀请证明

商务邀请函(原件)

  • 本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抬头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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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证明

商务邀请函(原件)

  • 1,商务邀请函电子版,邀请函需在当地警局做认证(带时间戳的小方章)+邀请人的 身份证明认证后的复印件;

    2,邀请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米比亚NAMRA 资信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其他证明

无犯罪证明(原件)

  • 需提供由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做公证的公证书原件。 

    公证书上需有清晰的公证处公章及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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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