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您提供的材料均为中国台湾移民署官方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但在审理中,中国台湾移民署会抽查性的要求某位申请人加提供相关材料做辅助证明,例如:户口本,社保,学历证明证书,或在职证明公证书或海基会公证书等。此项要求,邀请公司和我司均无法干涉台湾移民署的决定,如申请方不予以配合,则费用不退。
2、商务自备函受理日从申请人及台湾邀请公司,双方资料均交齐后计算受理时间,请您同时配合旅行社共同催促台湾邀请公司抓紧提供相关材料,以便顺利及时出签,在申请过程中,如遇移民署补件要求,则出签时间有可能会顺延。
1、适用于商务履约(大陆台湾有合同和交易)、跨国(地区)企业员工入台申请存在合理的入台必要性、紧迫性及不可取代性理由!;邀请单位资质需要符合年营业额新台币1000万或新设立公司(一年内)资本额达500万;
2、持中国大陆因私护照的申请人,户籍不限(无论户籍所在地是否开放中国台湾地区自由行均可申请);护照有效期必须在回程日期算起,六个月以上有效。 如申请人现有有效入台证,请先撤销后才能申请;如曾在中国台湾地区有逾期记录,需出境后超过三年才可以重新申请入台证;
3、出证时间参考:正常邀请公司资料寄送后约15-20个工作日出证;不包含邀请公司准备和寄送材料的时间。因商务履约入台证审理无法确定办理时长,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推迟出签,请以实际出证为准;
4、后续出行需要持有往来台湾通行证F签注(此F签注需申请人在户籍地出入境及国台办自行办理,旅行社无法代办,具体相关政策以当地咨询为准);
5、如申请人现有有效入台证,请先撤销后才能申请;如曾在中国台湾地区有逾期记录,需出境后超过三年才可以重新申请入台证。